基督徒(8) – 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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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加府生命河靈糧堂和我們一起敬拜。今天是一個歷史性的一刻,因為今天是最後一次在這裡聚會,我們很感恩過去的五年可以在這裡敬拜神。在這裡有許多的回憶跟許多生命被轉化。所以在我們下個星期搬到新的地點敬拜神之前,我要請你們為過去的五年來禱告感謝神,也請你們祝福這個地方使下一位承租的人也可以得到神的祝福。

今天我們要結束『基督徒』系列的講道,我們談到基督教這個品牌上的問題。一部份的原因是因為一些專用字詞的問題。在第一世紀時,基督徒這個帶有貶低的名稱是由一群嫌棄耶穌跟隨者的人所創造出來的。它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因此就產生了很大的空間讓我們可以隨意的下定義。我們會傾向相信特定教條或政治信念,那些對我們個人來說是很重要的信念。

耶穌從來沒有稱祂的跟隨者為基督徒,反而稱他們為門徒。這是一個讓人心生畏懼的詞,因為這個詞具有重要意義。門徒是學生或是跟隨者的意思,一個門徒透過遵守或是學習他的老師得以成長,而耶穌很明確的說明祂的跟隨者所要具有的行為: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十三章35節

行動

你可以想像如果我們能夠去思考“愛,需要我們去做什麼”並做出適當的回應實行出來,這將對我們的家庭、社區或甚至國家會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如果你想要影響別人的未來你有兩個選擇:深深的傷害他們或是完全的愛他們。你所相信的也就不是一個能夠影響別人的主要因素。

問題討論

1. 談談一個在你成長的過程中很愛你的人,那個人如何影響了你現在的生命?

2. 請閱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39節。盡心、盡性 、盡意,愛主你的神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3. 愛人如己的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4. 在信息當中Kevin 提到行為比信仰更容易影響別人。請談談這個想法。你同意嗎?這個想法是否會讓你感到困惑?

5. 想一個在你生活中讓你很難去愛的人。在與這個人的互動當中你需要去做什麼來愛他?在這星期中你可以做什麼來表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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